人才补贴 - 崂山区:“汇智崂山”,单项最高一亿元补贴!

2022-11-23 11:07:04 qdvisa 47


“汇智崂山”人才系列工程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速集聚海内外创新创业优秀人才,着力建设新时代国际人才创新高地,为加快打造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示范窗口区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现结合崂山区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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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顶尖人才引领工程

1.对新培育和新全职引进的两院院士、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具有世界级水平、带领核心团队入区产业化的顶尖人才,经认定,给予最高500万元生活补贴。
对人才所在的单位,每新培育1名顶尖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专项补助。
柔性引进的顶尖人才,经认定,每年按照劳动报酬给予生活补贴,累计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2.对新认定的聘任制院士,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对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经考核评估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3.围绕崂山区重点产业,支持各街道、双招双引部门引进顶尖人才团队来我区创新创业,对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填补国内空白,能引领全省产业发展,对行业科技进步有较大推动作用的战略科学家(团队),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经费支持。
二实施高端人才培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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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新培育的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经认定,分别给予最高400万元、150万元的生活补贴。对人才所在的单位,每新培育1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5.对新全职引进的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经认定,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的生活补贴。对柔性引进的国家级、省部级高端人才,经认定,每年按照劳动报酬给予生活补贴,累计总额分别不超过100万元和50万元。

6.对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3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设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等人才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站,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新设立的专家工作站,经考核评估择优给予10万元奖励。三实施支撑人才倍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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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我区申报入选青岛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经认定,按照一类项目最高500万元、二类项目最高100万元、三类项目最高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8.对我区申报入选齐鲁系列人才工程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我区申报入选青岛拔尖人才等市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一次性奖励10万元;申报入选崂山拔尖人才等区级重点人才工程,管理期内每人每年发放2万元人才奖励。四实施海外人才引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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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来崂山区创新创业,对成功申报留学人员在青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留学人员创办企业或主导项目在创办初期给予最高100万元重点资金扶持。

10.对区内企业在域外新设立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的,经认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离岸基地吸引、聘用的高层次人才,视同崂山区内人才,享受区级各类人才服务待遇,并积极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五实施青年人才集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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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新引进的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连续3年每年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的生活补贴,对进站(基地)博士后连续2年每月3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承担科研项目的每人给予最高1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出站(基地)后在崂山落户就业的博士后按贡献情况给予最高40万元的资助。

12.强化博士后平台建设,对新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及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经认定,给予单位最高50万元的设站资助;招收1名以上博士后进站(基地)的单位,当年给予最高5万元的科研资助;考核前10%的工作站(基地)给予30万元资助。

13.对新培育和新全职引进的全国技术能手等“大师级”高技能人才,经认定,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我区申报入选获得市政府津贴和市政府特聘专家奖励的优秀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经认定,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行业企业通过项目合作、专家聘任等方式,柔性引进国内外技术技能专家来崂山就业,对年度薪酬达到30万元以上的,在合同期内每年按照其年度薪酬的20%给予单位薪酬补贴,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
支持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培育工作,通过企业自主评价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经认定,按照每名高级工1000元、技师20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六实施领军人才储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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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引进培育一批符合崂山实际、引领产业发展方向、能够突破关键技术、有望冲击更高人才层次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经评审认定,按照顶尖人才后备(A类)、国家级人才后备(B类)、省部级重点人才后备(C类)、市级重点人才后备(D类)四个层次,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项目启动经费支持。

15.引进培育一批产业集群带动能力强的头部企业,给予其人才政策定制权。对带领企业新上市的企业领办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遴选一批能带领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瞪羚”“隐形冠军”等高成长性企业的领办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16.对新介绍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来崂山区创新创业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经认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七实施四大主导产业产才融合促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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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重点支持现代金融产业人才引育。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相关金融创新等各类试点资格的金融创新人才团队,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注册金融分析师(CFA,2级及以上)、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FSA)、中国精算师(FCAA)等金融类资格证书,在崂山区金融企业就业并在崂山纳税一年以上的金融人才,经认定,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励。

18.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人才引育。对全职引进的虚拟现实、微电子等产业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高端人才(团队),经评定,给予最高200万元生活补贴。对虚拟现实、微电子等高端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企业引进全球TOP200高校、自然指数前100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毕业生,组织新录用职工参加岗前专业技能培训的,经认定,按每人最高5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费用补助。

19.重点支持文化旅游产业人才引育。围绕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创意、精品旅游、会展产业,每年遴选一批在创新创业、经营管理方面有较大发展潜力的运营团队,给予团队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奖励的文化创意产品主创人及各类文旅行业高层次人才,经认定,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全国、全省文旅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个人,给予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0.重点支持医药健康产业人才引育。对全职引进的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高端人才(团队),经评定,给予最高200万元生活补贴。支持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企业引进和留住关键骨干、研发人才,对其新招聘的在区内首次就业的硕士或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才给予最高8万元生活补贴。

21.充分激发创新主体积极性,围绕崂山区四大主导产业,以人才、技术、信息要素市场化配置为导向,加快推进创新攻关的“揭榜挂帅”机制,以企业为主体发榜,榜单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认定,参照市级标准按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22.发挥企业引才主动性,将人才评定权交给企业,实行配额制管理模式,经评审认定,每年在重点产业中遴选有引领作用的企业,给予总额不超过50个重点人才引进配额,每个配额给予企业50万元的人才引进补贴,给予人才最高100万元的购房补贴。八实施人才平台扩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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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探索举办崂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研究院,设置高层次人才流动“旋转门”,打通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和崂山行业领军企业之间人才的流动通道,引导人才、项目等各类创新资源要素向企业集聚,不断释放和激发企业的创新潜能。

24.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新建人才项目孵化器、加速器,建立崂山区人才引育平台动态评价库,根据当年新引进、新培育高层次人才层次及数量,结合存量人才发展情况,对平台进行综合动态星级评定,每年每家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

25.鼓励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服务业创新中心等人才平台载体。对新设立国家级、省级人才平台的企业,经认定,分别给予平台主要负责人最高50万元、20万元的生活补贴。

26.鼓励驻区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将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并产业化,经第三方评估,对科技成果的供需双方按照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0%分别予以补助。每个企业年度补助资金最高100万元,每个高校、科研院所年度补助资金最高20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高层次人才。对技术转移平台促成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达成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的,经认定,按照年度技术合同交易实际发生额最高2%给予技术转移奖励,单个技术转移平台年度奖励资金最高50万元。

27.完善“以赛引才”机制,积极开展“千创汇·智崂山”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人才参加国内外创新创业大赛,对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企业,按照市级奖励额度的50%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8.重点打造院士智谷、青岛国际创新园、千山大厦等各具特色、层次分明的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对新引进的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人才(B类)、省部级重点人才(C类),根据科研或产业需要,可分别提供最高1000平方米、500平方米、300平方米的办公科研用房,并根据产业化需求给予最高5000平方米的工业厂房,3年内给予全额租金补贴。九实施乡村人才振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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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重点支持乡村产业人才引育。鼓励支持乡村产业发展项目落户,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对于落户崂山区的产业发展项目,引进农业新模式、新产业、新业态,且激活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潜能,形成良好示范带动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0.积极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鼓励发展订单农业,对带动作用明显的产业领头人,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创建带头人,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1.强化返乡人才创业奖励。积极落实崂山区在乡、返乡、外来创业者创业奖励政策,鼓励大学生、退役士兵等广大青年人才在乡、返乡创业,激发农业发展新活力,对创业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

32.全方位引进和培育崂山茶产业人才。加大崂山茶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对引进茶叶相关产业链领域的硕士及以上人才,给予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培育或引进高级评茶员的,给予最高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3.建立乡村振兴专家智库服务团制度。安排区级扶持资金,组建崂山乡村振兴专家智库,发挥行业领军人才作用,在重点课题研究、村庄规划布局、产业架构、方案评审、农文旅融合、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等方面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十实施人才发展生态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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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高标准建设国际人才社区,创建基于产业发展需求的国际人才集聚模式。聚焦人才所需,坚持一核引领、三轴联动、全域统筹。以张村河、株洲路和滨海大道为发展轴带,以青岛国际创新园为中心,全力整合各类资源,建设集产业发展、商务办公、宜居生活与科创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国际人才社区,打造链接世界的科技创新基地、优秀国际人才社区典范,实现“科产城人”融合发展。

35.完善人才金融链条,着力深化“人才贷”“人才险”“人才投”“人才债”“人才板”等人才金融服务产品。强化“人才贷”投放力度,对高层次人才个人、任职企业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0万元“人才贷”,并给予一定贷款贴息。完善“人才险”保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及其创办企业,分档次给予保额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风险保险和最高100万元的人身保障保险,保费由财政资金给予一定补贴。强化“人才投”导向,对于投资人才企业的私募股权基金,按照到位投资额,给予基金管理人最高50万元的补贴。鼓励“人才债”发展,对承销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发债的区内金融机构、支持人才创业的地方金融组织按业务额度给予一定补贴,探索崂山区区属国有企业设立可转债基金投资人才创业。发挥“人才板”作用,加强综合金融服务,为高层次人才企业提供精准资本对接,建立人才企业资本赋能体系,助力人才型企业高质量发展。

36.以市场为导向,强化企业人才招引的主体作用,构建以产权型、租赁型、配额制、定向招商四类人才住房分配形式为核心的“四位一体”人才住房分配机制。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人才类别按照已建成人才住房面积标准提供最高18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租赁型人才住房享受连续3年全额租金补贴优惠政策,产权型人才住房享受最高8折优惠。

37.设立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蓄水池”,对崂山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为其子女入学开通绿色通道。
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建立健康体检、评估、干预全流程服务制度,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查体;储备医疗专家库,享受崂山区家庭医生服务团日常保健一对一用药指导、健康咨询、预约就诊等服务。
免费办理崂山风景名胜区、青岛极地海洋世界等崂山区范围内4A级(含)以上景区家庭年卡,进一步丰富高层次人才的文体生活。

38.高标准建设崂山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机构,筹建崂山区人才发展集团,建立健全人才跟踪服务机制,做到“引进有人跟、落地有人管、发展有人帮”。加大高层次人才工作经费投入支持力度,对人才政策兑现实行“免申即享”机制,每年设立规模不低于1亿元的人才发展资金,用于人才引进培育、创新创业等各类政策待遇的落实。

39.深化“汇智崂山”人才工作品牌,积极开展品牌引才系列活动,放大“千山峰会”、国际虚拟现实创新大会、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等人才活动效应,加速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集聚。积极开展人才宣传工作,大力树立先进典型,开设“汇智崂山——人才创新创业故事”栏目,讲好创新创业故事、传播人才工作声音。

40.坚持党管人才,深化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人才制度,持续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强化对专家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增强广大人才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本意见实施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实施细则,确保实施意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崂山区关于鼓励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办法》(崂发〔2017〕22号)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废止崂山区此前出台的政策凡与本办法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新、从优、从高的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对青岛市及以上的各项人才政策仍然执行。
  本意见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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